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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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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guy sucks... enjoy your life.
25 février

近来看了不少小说,乱喷一通

发现我还是爱看以古代为历史背景的小说,也许因为小时侯看的启蒙小说基本都是古典名著?近来用死水的号看了不少小说,其中有几部写得的确不错,让我都有写小说的冲动了.
我想了一下,我喜欢的这几本小说,都可以用一个关键字做代表,首先说的是<诛仙>,这本仙侠剧情的小说,却要用一个近来用得比较滥的词来代表:"情".
有时候真的觉得诛仙的作者很讨厌,他明明是一个煽情的高手,却不去写言情小说,偏偏来抢人家写仙侠的人的饭碗.这个作者最拿手的就是用景物和人物内心独白的描写,来引导读者和书中的人物产生共鸣,这招真是屡试不爽啊...情节太曲折,我就不想多说了,只想把小说里面的几个经典场景介绍下.以下括号内内容为本人旁白=.=
场景一:
  就这样了么?

  一切都到这里为止了么?

  她心头忽然平静了下来,在那一个瞬间心头这么淡淡地想着。

  这个瞬间,短短的瞬间,天地是安静的,凝固的,所有的东西都定在那里,只有她立在风中,衣衫飘飘,黑发拂动,睁开了闭上的眼,望向前方那道疾驰而来的青光。

  那一刻仿佛永恒!

  张小凡望见了她,和她的眼神!

  她在风中雨中独自伫立,面对天地巨威却如此安详,只是她脸色微微苍白,眼中竟有一分哀伤,还有一丝惊惶。

  风雨呼啸,凄凉天地,这美丽女子,与他静静相望。

  那是谁的眼神,哀伤而这般凄凉,仿佛昨夜,那个人为情所伤!那一种痛,深深入了骨髓,深深入了魂魄。

  深深!深深!

  是你么,那个爱恋着别人的女子?

  你斩钉截铁一生不悔地念着他么?

  张小凡忽然笑了笑,带着一分哀伤与心死,恍如昨夜。

(在这个生死相搏的关头,两人却突然为对方眼里的哀伤所深深吸引...张小凡在那一刻无法对面前充满哀伤的女子下手,因为自己的心里,也充满了哀伤.之后...)

  他仿佛在黑暗中沉眠千年,渴望苏醒却无法睁眼,在沉沉无边的黑暗中,只有他孤独一人。

  只是他决然不愿,便在这黑暗中孑然独行,然而除了黑暗,竟是无路可走。

  于是他悲愤,深心处有熊熊大火焚烧不止,于是便向那九幽魔神许下重誓:就算他身体魂魄一起化为灰烬,也要点亮这一点光亮,哪怕为此将世间所有,与他一同埋葬。

  亘古以来的那一丝戾气,竟是桀骜如初!

(上面这段张小凡在昏迷中的内心描写,非常引人共鸣...)

(本来碧瑶和她妈妈被一起困在地底那段也很精彩的,奈何太长了,就不转贴了..)

场景二:

  这声音震动四野,天地变色,唯独那诛仙奇剑却仿佛是诛灭满天神佛的无情之物一般,依旧毫不容情地向他击来,眼看著张小凡就要成为剑下亡魂,粉身碎骨。

  忽地,天地间突然安静下来,甚至连诛仙剑阵的惊天动地之势也瞬间屏息……

  那在岁月中曾经熟悉的温柔而白皙的手,出现在张小凡的身边,有幽幽的、清脆的铃铛声音,将他推到一边。

  仿佛沉眠了千年万年的声音,在此刻悄然响起,为了心爱的爱人,轻声而颂: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她站在狂烈风中,微微泛红的眼睛望著张小凡,白皙的脸上却仿佛有淡淡笑容。

  那风吹起了她水绿衣裳,猎猎而舞,像人世间最凄美的景色。

  张小凡的心沉了下去。

  突然,他张开了口狂呼,却被狂风逼了回来;他疯了一般跃起扑向碧瑶,却被神秘气息弹开,血红的双眼中流出了红色的泪,淌过他的脸颊。

  那个风中的女子,张开双臂,向著满天剑雨,向著夺尽天地之威的巨剑。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剧烈的狂风突然转了方向,变成了围绕在碧瑶身边的巨大漩涡,那个婉约而美丽的女子被狂风推上半空,迎著那七彩流转的巨剑。

  她是那一刻,天地间唯一的光彩!

  片刻……

  无数的血色雾气从她的体内瞬间喷出,在她身前凝做晶莹如红玉的血墙,同时白皙面容之上,飘出九道若隐若现的轻烟,融入血墙之中。

  那血墙瞬间沸腾,如炽热的痴情之火燃烧不止,带著所有的热情绝望焚烧,爆发出无与伦比的灿烂光辉,逆天而上!

  与那诛仙主剑,轰然相撞!

(这段真是看得人热血沸腾..什么是情?什么是爱?什么是是至死不渝?一个女子,以自身三魂七魄化为逆天之力,甘愿付出永不超生的代价,去拯救自己的爱人,给人以强烈的震撼..)

睡觉了,待续...

12 décembre

怎一个爽字得了!

inter终于赢了ac了,这是我熬夜看球最爽的一次,凌晨6点多,我一点睡意也没有,补时ad进了那个球之后我就和我哥们抱在一起了,当时真想找人出去喝酒。看着ad挥舞着手里的球衣,感觉世界上其他的inter球迷一定也和我一样,度过了一个终生难忘的夜晚。tiamo inter!
10 décembre

最能感动人的,是最平凡的东西--生活<paris,texas>观后感

对于这部感动过我的电影,我很早就有很多话想说,但我这人懒,而且健忘,当我灵感迸发的时候,一般也是我躺在床上寻找入梦的感觉的时候,所以,我有太多自己想写下来的东西,却很少能真正写出来一点.
废话少说,转入正题.
这部是1984年戛纳电影节的最佳影片,至于为什么我这个活在21世纪的人却还喜欢看这样老掉牙的片子,也许是我逃避现实的一种表现吧.但,我认为经典的艺术是永远不会褪色的,而这部片子,绝对配得上"艺术"这两个字.
本来还想顺带介绍下导演和演员的,因为他们和这部影片一起登上了他们艺术生涯的顶峰,不过这种俗套还是免了吧.以下是我眼中的这部电影的简介:
首先进入我们眼帘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隔壁荒原,同时你也会听到那把令人迷醉的滑棒吉他,它将伴随我们贯穿整个影片.我在这里引用一句乐评:當你聽到第一個音符時就會說:"啊,這就是經典!"。别认为这句话夸张,我看完这部电影,觉得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经典的电影,必然有经典的音乐,这是我的看法,或者说是偏见吧.听着迷幻的吉他声,觉得它和眼前的奇形怪状的土山完全融为了一体.在这片没有生命迹象的荒原中,我们的男主角Travis登场了.这是一个干瘦的男人,他留着一脸络腮胡,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无情的痕迹;他穿着一套既滑稽又邋遢的西装,喝完他的最后一滴水之后,一往无前地继续往荒原深处走去.从他的眼神,你就能看出他内心一定有过非常痛苦的经历.在晕倒被人救起后,travis拒绝和别人说话,直到他弟弟walt接到电话从远方赶来,他还是一言不发,在这里要赞一下他弟弟,4年不见了,一个电话就马上坐飞机千里迢迢到沙漠里找travis,他哥哥对他一言不发,他一点也没生气,而是不断地和travis说话,希望能帮助到他.在半路上travis还偷跑了一次,又是walt辛辛苦苦把他找回来,帮他打点一切.他们在快餐店里吃饭的时候walt说的那段话我觉得也比较经典:travis,i don't know what kind of trouble you got into,i don't know what happen,but damn it,i'm your brother,man.you can talk to me.i'm tired of doing all the talking.travis最终被他弟弟所感动,终于肯说话了,travis说的第一个词是"paris",这个paris不是欧洲那个paris,而是texas州的一个小地方,而travis的爸爸和妈妈也是在那里开始了他们的爱情,travis认为他就是在那个地方开始孕育的,所以他把那个地方买了下来.
好不容易到了L.A,travis终于见到了他四年没见过面的儿子——一个8岁的sweet的金发小男孩hunter.他儿子似乎对他已没什么感情,而他弟弟walt的妻子anne对hunter如同对自己亲生儿子一般.第二天白天,travis一人在小山坡上看对面城区的车来车往,还有旁边机场跑道上起起落落的飞机,这一段镜头摄相师抓得很妙,给人一种在高处看景物很清新的感觉.和之前路途中的灰色镜头大不相同.hunter还是拒绝和travis接触,直到他们一起看一个5年前拍的录影带.录影带拍的是travis和他妻子jane和hunter、还有walt和anne一起在海边旅游的情景,当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个录影带让hunter和travis的关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hunter第一次叫了travis"dad",幸福的往事也让travis难得露出会心的笑容.(前几天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又把自己投入进电影里了,于是又忍不住一直看到结尾,后来又懒得继续写了,刚吃了5个包子5个馒头有点想吐,想想还是继续写下去吧)hunter在睡之前和anne说,从travis的眼神可以看出他还爱着jane.第二天,travis向walt家里请的墨西哥女佣请教怎么打扮得象个真正的父亲.然后他去学校接hunter回家,父子两人各走在马路的一边,一路愉快地走回家去...晚上,anne和walt有了激烈的争吵,anne害怕travis最后把hunter带走,而walt认为应该让hunter回到他真正父亲的身边.最后,anne为了把hunter留住,决定把她知道的关于jane的事情告诉travis.那个晚上在walt家小院里的那段景色的拍摄真是经典...
travis知道jane的去向后决定去找她,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找到她后自己能做什么.凌晨,travis一人在街上散步,走到一条桥上的时候,远远就听到一个人用很大的声音象在演讲什么.终于,我们看到了演讲的主角:一名站在桥中央对着公路大声演讲的男子,至于他演讲的内容...个人理解吧,不过我认为这个是个很迷人的角色.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有那样的勇气,跑到一个大桥上做这么一番激情澎湃的演讲,不过结尾记得要象他一样来一句:我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没疯.哈...travis把他要去找jane的计划跟hunter说了之后,hunter决定也要跟他一起去,途中hunter跟travis讲解了很多物理知识,包括宇宙大爆炸和光速飞行=.=...终于他们来到了jane将会去的银行,一段漫长的等待之后,伴随着一阵吉他,当早晨的阳光照醒了睡着的hunter,他发现他的妈妈刚好开车来到他旁边.(我们的女主角终于粉墨登场啦~~)经过一段跟踪,他们来到了jane工作的地方--一个色情表演场所.在这里顾客们可以通过一个电话命令隔着一层反光玻璃的小姐们做各种色情动作.终于,travis见到了anne,但她却见不到他,隔着一层玻璃.她不断地跟他讲话,却不知道他早已泪流满面,travis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静静地离开了那个地方.
第二天travis带hunter来到一个旅馆,然后给他留下一段自己的录音后,就去找jane了.接下来是全片最精彩的那段travis对jane的独白,用一种很平和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很平凡很伤心的往事,这段是本片的高潮,每次看完这段,我总会被感动,因为他讲述的就是真实的生活.
片子结尾,jane终于和hunter相会了,而travis开着自己的破车,走上了一条也许他也不知道通往哪的路...
30 novembre

又没劲了

某日在某论坛看到一个帖子,lz看来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以下是节选的他的一部分内容:
 
我认为音乐是让人欣赏的。和美术作品一样,带给人美的享受的,而不是让人宣泄的。这里就说到摇滚,说实话吧我不是太理解那些喜欢摇滚的人。不过在这里说这个没意义,也就不说了。毕竟任何东西存在都是由他的道理的。在我心里,音乐是让人在心灵疲惫的时候放松的,是让人在无视可做的时候寄托的,或者是在那个的时候调节情调的。而不是声嘶力竭摧残喉咙,演出之后摔吉他,或者搂搂抱抱抽着雪茄的时候哼哼的。当然了,也许有一部分人觉得这样也是一种释放呢~
 
 
正好我那天半夜睡不着,自然是去拍砖,我的语气还是比较客气的,因为这不是摇滚论坛,大家都以斯文人居多.本来嘛,我就只想就lz对摇滚乐的态度做一些技术性的讨论,但是lz对我的回复让我一下倒足了胃口:
 
第一,你仔细看过我的贴了么?
第二,摇滚和朋克不算流行音乐算什么?
第三,你对“乐队”是什么定义?两吉他一键盘?
 
然后我很自然的说既然摇滚和punk是流行,那lz的古典自然也不能幸免于流行大军之中了,lz接着回:
 
没仔细看容易让你产生片面并错误的看法
摇滚和朋克就是流行。如果你非要说古典是流行,那只能说你在强词夺理。你要想争我奉陪
你说的乐队,我会听;但是如果说一群人用乐器演奏的就比流行音乐好,我不敢苟同

 
 
我不知道为什么lz说摇滚和punk是流行就是真理,而我说古典是流行就是强词夺理,但lz的下一个回复让我恍然大悟:
 
你要跟我说音乐史。好啊,。我承认,如果用偷换概念的方法来说,从巴赫到至少德彪西拉维尔的音乐都是当时社会的流行音乐主流音乐。但是,今天就不能叫他流行音乐。至于为什么,没为什么。
摇滚,绝对算流行。这点没什么疑问。如果你认为只有口水歌儿算流行音乐,希望你能去了解点儿什么,一点儿就行

为什么?没为什么!这就是lz的终极武器.看到这句话让我彻底失去了再在这个帖子回复的欲望,我感觉就好象刚发现喝下去的汤里泡着一只死老鼠一样恶心.所以,我又没劲了...